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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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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字[2023]134号

 

人才培养方案(简称“人培”)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设计蓝图和实施方案,是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基础性文件。

为进一步规范人培管理,确保人培纸质版与教务系统数据的一致性与准确性,保障人培教学运行,科学推进人培可行性分析,助推课程目标、毕业要求、培养目标合理性及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现对人培管理进行进一步规范,具体如下:

一、人培维护与变更时间

每学期录课前一周进行统一维护和变更,本学期时间为11月29日-12月6日。

二、维护与变更范围

1、所有年级人培维护完整、准确,包括1-8学期全部课程。

2、经过师范认证、职业能力图谱项目反馈及论证后,需要进行调整的人培。

三、教务系统中人培维护和变更流程  

1、各教学单位教务员登录“高校教务管理系统”,进入“培养方案”模块。

2、点击“培养方案”--点击“培养方案申请”--选定培养方案课程组课程信息-进行“课程信息维护--点击“右键”保存。

3、在“培养方案列表”中选中已变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点击“右键”--点击“提交申请”--填写“修改意见及可行性分析”--点击“确认”。

4、教务处进行审批。

四、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设与管理,严格规范人才培养方案相关工作流程。各教学单位应成立由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的工作组,负责本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因国家及学校政策变更而必须调整培养方案,由学校统一组织调整。

2、人培变更应在教学单位内部进行研讨、论证确认后后再进行申请。教务系统中的人培务必与纸质版人培一致,变更与纸质版同步进行。

3、人培变更应遵循国家政策方针、学校办学定位,符合专业认证标准,满足该专业要求的学分结构,原则上一个完整的执行周期(四年)内必修课程的调整累计不得超过3门。

4、凡更改课程名称、增减授课学时,更改课程的开设时间,增开、停开课程以及变更课程性质(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属性)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动等情况,需进行调研及论证,做到有理有据,形成《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及可行性报告》,并及时修订教学大纲。

5、若因录入有误,课程要素进行更正的只需提交《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表》,调整标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6、变更人培原则上应在人才培养方案开始执行之前进行,其它时间不得变更。逾期不报或未按规定报批擅自异动培养方案等影响教学秩序稳定行为的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材料提交

1、符合“具体要求4条的,需提交《衡水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表》(附件1 一式三份)《衡水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及可行性报告》(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经所在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后,加盖公章,交至行政楼105,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jxk@163.com. 同时将变更后的“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jxk@163.com.

2、符合“具体要求”第5条的,需提交《衡水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表》(附件1 一式3份),纸质版经所在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后,加盖公章,交至行政楼105,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jxk@163.com. 将变更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jxk@163.com.

教务处

2023.11.28

附件:(见教务群)

1、衡水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

2、衡水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及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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