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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教学档案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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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4〕28 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认证专家对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认证专业的进校考查准备,经研究,决定对4个专业相关教学档案进行专项检查。

一、检查内容

(一)制度文件

1.校级层面。是否建立健全“两合理三达成”指导文件,是否制定教育实践管理制度、“双导师”制度、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是否有选聘兼职教师的管理、培训与考评办法等。

2.院级层面。是否制定以上相关文件制度的实施细则。

(二)课程档案

1.课程大纲。包括专业课、公共课、教师教育课课程大纲,大纲编制是否符合认证要求。大纲内容包括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课程实施对课程目标的支撑、课程考核、教材及主要参考资料(是否更新新版教材及引入新课标相关资料)、教学资源等,要求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应关系明确、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对应关系明确、课程目标与课程考核对应关系明确、评分标准明确。

2.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2023、2022、2021年专业核心课、公共必修课、教师教育课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包括课程基本情况、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课程目标评价方法、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结果、课程总结与改进措施等。

3.试卷。2023、2022、2021年专业核心课、公共必修课、教师教育课试卷资料,包括课程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单、试卷分析、批阅是否规范等。

4.教育实践。近三届本科教育实践(见习、实习、研习)环节材料,包括课程大纲、成绩评定表、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教育实习手册、见习及研习过程材料。

5.毕业论文。近三届本科毕业论文,包括课程大纲、学生总体成绩单(含论文题目等信息)、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毕业论文过程指导过程管理是否规范、论文选题等。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查(5月9日-5月15日)

1.文学与传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对4个专业开展自查。

2.文学与传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公共体育教学部、基础课部、双创中心等承担公共必修课及教师教育课的教学单位对4个专业所开设相关课程的材料进行自查。

(二)学校检查(5月16日-5月17日)

学校组织抽查小组对相关教学档案进行检查,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务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及已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的院系领导和专业负责人组成

三、材料提交

学院自查用表(附件1)WORD版和PDF签字盖章版于5月15日12:00前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小组抽查用表(附件2)WORD版和PDF签字版于5月21日17:00前发送至以上邮箱。


附件:

1.学院自查用表

2.小组抽查用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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