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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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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4] 49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衡水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校教材体系建设工作,鼓励教师探索数字化时代教材建设的新范式、新路径,创新教材新形态,打造一批高水平优秀教材,结合我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规划情况,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衡水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思想性与科学性统一原则。体现党和国家意志,推动“党的领导”相关重大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进课程教材。鼓励申报融入课程思政、反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反映行业生产最新进展、融合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融入真实产业案例和典型解决方案的,坚持思想性、系统性、科学性、生动性、先进性相统一的教材。

2.坚持与教学改革相结合的原则。规划教材编写要正确把握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充分反映教学改革的成果,要适应教学方法以及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要求,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鼓励申报满足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区域新需求的特色教材,同时鼓励使用面广、使用量大、影响力大的各级各类获奖教材、经典教材的转型升级、更新传承。

3.体系化突出特色和锤炼精品相结合的原则。鼓励申报具有校级及以上优势专业、优势课程为基础的跨学科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相关的科教融汇和产教融合的具有体系化的优质教学资源库的教材。锤炼符合学校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内涵的精品教材,重点支持高水平教材编写团队编写的数字教材、经典传承教材及体现校本特色的教材。

4.保证质量的原则。申报的教材必须严格符合《衡水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宁缺毋滥、好中选优,保证教材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和严谨性。

二、申报范围

1.申报立项的教材须适用于我校人才培养需要,原则上不包含教辅(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应是当前正在使用的人才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

2.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教师围绕教学手段的智慧化,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多介质新形态教材建设,编写、开发智能化云教材即新形态教材(以二维码现代信息技术嵌入文字、图片、视频、音频、作业等,教学互动等数字资源智能教材)、双语教材。

3.鼓励教授编著高水平教材、校本教材、校企合作共同编写的以行业、产业一线实际案例为课程教学内容的课程教材。

4.体现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新医科建设要求的应用型本科课程教材。

5.鼓励建设与校级以上优势课程、优势专业等建设项目相配套的教材。

6.为贯彻和落实教育部、中宣部有关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的要求,凡涉及“马工程”课程的自编教材,学校原则上不予立项。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第一主编)必须为本校在职教师,副教授以上职称,在本学科有较深厚的基础,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掌握教育教学规律,有较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勇于创新的精神,所承担的课程须开课3年以上。

2.所编写的课程讲义或讲稿应至少使用三轮教学,并获得学生好评、同行或行业认可。

3.项目组参编人员结构合理,水平较高。每轮次主编人员限申报1项,参编人员同时参编项目不得超过2项。

4.教材编写者要按时完成教材编写任务,恪守学术道德,所编写教材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5.项目申报人在项目建设期内原则上应无人事变动。

6.本校校级或以上尚未完成往年教材结项验收者不得申报。

四、经费资助与出版

经学校批准立项后,给予立项教材一定的经费资助,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衡水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年度立项教材的出版期限为2026年6月30日。教材主编应优先选择知名出版社或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强影响力的出版社。

本年度全校拟立项资助6-10门高质量教材立项培育3-5门校本特色教材。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校级教材立项建设的项目负责人(第一主编)填写《衡水学院2024年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

2.教学单位初评。各教学单位对申请立项建设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分析教材编写必要性和教学适用性,每教学单位择优推荐两项教材建设项目,并按照推荐排序填写教学单位推荐意见。

注:教学单位是指教材所对应课程的开课单位。判定依据为最新版人才培养方案。

3.学校审定。学校组织校教材编审工作委员会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学校审定。

4.结果公示和立项。审定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行文立项。

六、材料提交

1.《衡水学院2024年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和《衡水学院2024年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附件2)(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2.新编教材须提交初稿(全部章节书稿),编写大纲等;修订教材需同时提供前版教材和初稿或样章等(纸质版一式一份)。

3.项目人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与本立项教材相关的支撑材料等(纸质版一式一份)。

4.若项目获准立项,主持人需提交本人政审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行政楼108室,电子版发送至 jiaowuchu102@126.com ,立项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 2024年 6月 2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娟  李丹丹   联系电话: 6016317  6015857

 

          教务处

                                     2024年6月12日

 

附件:(教务群内下载)

1.衡水学院2024年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

2.衡水学院2024年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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