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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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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4] 63 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67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向应用型方向深度转型,有效发挥专业育人作用,着力打造高水平高质量的应用转型示范专业,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培育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我校向应用型转型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办学定位,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变革,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行业需求为核心,以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强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协同育人,贯彻OBE理念,培育并打造一批服务区域产业转型发展能力较强的高水平应用型专业,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示范专业作为我校应用转型专业的样板,应为我校建设比较成熟的本科专业。原则上申报专业应为学校优势特色专业、校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急需紧需专业可酌情考虑。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势特色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及通过认证的专业优先。

申报培育专业及建设专业应符合《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标准》(附件1)。

学校通过竞争择优、有进有出确保培育建设质量,以示范培育专业引领其他本科专业发展。

    三、新一轮申报程序

1.2024年7月2日-7月25日,专业填报《应用型转型示范培育专业建设申报书》(附件2),并报所在教学单位自评。

2.2024年7月29日前,教学单位自评并择优推荐1个培育专业报送学校。

3.2024年8月,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的专业进行评审,结果公示。

4.经学校审定,校级以上的按照要求上报。

四、上一轮校级省级应用转型示范专业建设点

1.2024年7月29日前,上一轮校级省级应用转型示范专业建设点,应围绕附件1文件要求,经所在单位审核,报送《应用转型示范专业建设实施方案(模版)》(附件3)。

2.2024年8月20日前,上一轮校级省级应用转型示范专业建设点应围绕附件1文件要求,经所在单位审核,报送《应用转型示范专业年度建设成效信息》(附件4)

五、材料报送

1.《应用型转型示范培育专业建设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二份,盖章签字),7月29日前报送教学研究科。

2.《应用转型示范专业建设实施方案(模版)》(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盖章签字),7月29日前报送教学研究科。

3.《应用转型示范专业年度建设成效信息》及佐证材料(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盖章签字),8月20日前报送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闫立寒 郑雅姿, 联系电话: 6014399 6018753

邮箱:jiaowuchujxk@163.com 

 

附件1: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文件及标准

附件2:应用型转型示范培育专业建设申报书

附件3:应用转型示范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4:应用转型示范专业年度建设成效信息

 

                                                                   教务处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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