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8【102】号
为落实《衡水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办字〔2016〕22号),确保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设施安全,现就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全校2018级新生、新入职教师以及其他未取得准入资格的相关人员。
二、实施程序:
1、准备阶段(2018年9月1日----28日)
(1)教务处按照各单位需求人数印制发放《衡水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将新生数据导入系统。
(2)结合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各相关单位对新生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实验室基本情况介绍,发放《衡水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解读《衡水学院实验室准入制度》,介绍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并将自学、自测、考试工作情况进行部署。
各单位选出出题人报实验室管理科。实验室管理科组织出题人进行培训。
2、自学、自测阶段(2018年9月29日—10月19日)
(1)各单位出题人设置本单位自测试题
(2)学生自学实验室安全手册,根据设置好的程序,进入实验室安全考务系统学习,并通过自测练习,掌握实验室安全知识。
(3)各单位出题人设置本单位考试试题。
3、实验室安全考试 (2018年10月20----21日)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考试,取得实验室准入资格。(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4、统计、补考阶段(2018年10月22----28日)
实验室管理科统计考试结果,将考核合格人员、未合格人员名单分别发放到各单位。各单位组织未过人员自学自测、补考,并将安排情况报实验室管理科。实验室管理科最后统计出所有通过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发到各单位一份,留存一份。此名单亦为取得实验室准入资格人员名单。
5、总结阶段(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
各单位与考核合格师生签署《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总结本次学习与考核情况,并将总结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备案,其他材料存档。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切实落实好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保证师生和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
教务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