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33号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老师:
我校智慧教室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满足老师对智慧教室的使用需求、提高智慧教室的使用效率,现决定开放使用。
目前,已建成的2间智慧教室位于12号教学楼B座,分别是126教室(48座)、127教室(48座),需要使用智慧教室的老师请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按教室申请程序进行申请。
附件:衡水学院智慧教室教师使用注意事项
教务处
2023年3月31日
衡水学院智慧教室教师使用注意事项
1.智慧教室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智慧教室使用管理办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或私下借用。
2.教师需临时使用智慧教室,应提前在综合教务系统按教室申请程序进行申请。
3.教师在使用智慧教室前,必须参加由教务处组织的相关培训并能熟练操作,对培训不合格的教师和未参加培训的教师,不批准使用智慧教室。
4.教师应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提前测试教学课件,避免因设备原因影响正常教学。
5.教师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的有关配置、参数、连接等,不得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系统软件,若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必须先查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使用,以免影响他人正常教学。若设备出现异常,不能擅自乱动,应及时联系管理人员处理,以免损坏设备。
6.教师应提前到15号教学楼一楼监控室登记领取教室钥匙,认真填写《智慧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使用完毕,必须按照程序关闭设备及电源,关好门窗,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及时归还钥匙。
7.严禁携带饮料和食物等进入智慧教室,全场严禁抽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严禁踩踏、涂画桌椅及墙壁;保持室内墙面、地面整洁,不得随意在墙面铺订和粘贴其他材料;室内桌椅不得随意搬出室外或借用,课后要及时将桌椅归位。
8.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9.根据教学要求,需要安装特殊教学软件的教师,需由教务处工作人员配合安装。
10.教师和学生应文明使用设备,因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遗失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1.教务处技术联系人员:李文俊,联系电话:13932808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