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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2017-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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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7]125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2018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17]43号)精神,现将我校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1.立项要求及范围  

本次立项参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研究项目应主要围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加强教师队伍能力建设;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各单位要把教学改革立项研究同卓越系列培养计划、二级学院综合改革、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实践,力争取得一批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2.申报推荐数额  

本次立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申报6项。为调动广大一线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性,根据要求我校申报项目中校级领导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  

(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1.项目内容:参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2)。  

2.申报推荐数额:我校限报1项。  

二、申报条件  

为了保证项目的水平和质量,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须有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推荐,推荐书包括课题的选题价值、队伍情况、研究基础、条件保障、成果预测等内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仅限一人,参研人员一般在6人以内(含主持人)。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在研的,其承担的教改项目完成结项后,方可申报本轮次项目。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以二级学院(教学部)为单位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申报材料  

1、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材料  

《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3  

《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见附件4  

2、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材料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1份,见附件5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一式6份,见附件6  

(三)报送要求  

1、上述项目材料暂各报1份,待确定完善后,再按照要求正式报送,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iaowuchu102@126.com.

2、电子材料打包发送,邮件题名格式为:二级学院(教学部)名称—2017-2018年度省教改项目申报/二级学院(教学部)名称—2017年度新工科项目申报,单个文档名称姓名项目名称

3.截至日期: 2017         9         15     上午12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永霞  张娟   电话:6016317    报送地点:行政楼511

 

 


 

教务处  

2017         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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