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学建设 > 专业发展 > 正文

关于开展2014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点击数:[]

教务处

关于开展2014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14[77]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我校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拟开展2014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申报工作按《衡水学院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院政发〔2013〕145号)执行。

二、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设置基本条件和人才需求等情况做出充分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

三、专业申报要符合我校办学定位、符合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单位实际,要与专业结构调整论证工作相结合。

四、根据学士学位授权有关规定,专业主干课教师必须有3个以上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国办院校不含离退休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为教授。师资不达标不允许申报。

五、专业申报材料:

(一)专业设置申请(盖章文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照最新《指导意见》制定。)

(三)新增专业论证报告。(格式不限)

(四)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六、报送时间

请相关单位于7月5日之前将专业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二份)交教务处502室。(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502@126.com

联系人:刘洁晶 刘光展

联系电话:6014399

教务处

2014年6月12日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内含申报表)

附件2:衡水学院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附件3: 2014示例专业申报表

附件4:衡水学院现设本科专业汇总表

上一篇:衡水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校级“说专业”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本科专业教学大纲(2012修订版)编制工作的通知

最近更新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