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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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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1] 104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附件1)文件要求,建设一流本科,做强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经教育部审批或备案的满5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均可申报本次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择优推选参评河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经省教育厅遴选后参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3.已经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但未入选国家级的可继续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已经获得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不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各院系推荐。各学院应按照通知要求,参照申报条件(附件2)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标一流本科教育建设目标,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纳入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统筹考虑,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思路,统筹推进,制定建设和实施方案。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按照一流专业建设要求和条件,提交《衡水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3)。

2. 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遴选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推选相关专业参评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经专家评议、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专业,并在全校公示。

4.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一流专业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网址:http://udb.heec.edu.cn),在线申报省级、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三、申报材料

1. 各学院汇总《衡水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3,一式5份)以及最新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1份)

2. 各学院汇总《衡水学院一流本科专业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

以上材料请各学院于115日前将纸质版交至行政楼108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申报专业还需准备“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概况”5分钟PPT介绍(涉及一流专业现状、建设规划、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教学建设、质量文化等)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并结合学校、专业办学定位和工作实际,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做好申报和建设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6016317

 

附件1: 相关文件

附件2:申报条件

附件3:《衡水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附件4:《衡水学院一流本科专业推荐汇总表》

附件资料详见教务群共享

 

 

                                                 教务处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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