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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度基层教学组织报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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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2] 47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学校应用转型人才培养的落地见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推进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深入学习《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附件1)和《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等系列文件精神,充分了解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作用、组织形式、工作职责、运行与管理等内容要求。

2.围绕学校转型发展和“十四五”建设、审核评估,进行调研,充分论证,以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为目标,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和教学研究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本单位2022年度新增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

3.各教学单位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课程性质统筹规划,自主设置形式多样化的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内容应覆盖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充分调动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有效的基层教学组织体系,切实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

二、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式

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按照有利于教学活动组织与管理的原则,按专业、课程或课程模块等设立基层教学组织,创新组织形式。鼓励跨学科、跨院系交叉设立,鼓励组建校企、校地联合的基层教学组织,培育和打造校内外结合的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及虚拟教研室。

三、加强基层教学组织过程管理

1.根据《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基层教学组织设置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课程教学需要对现有基层教学组织设置及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基层教学组织设置,明确每个专业核心课程组,确定各级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职责和建设计划,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学研究与改革活动。

2.按照《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在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期末进行工作总结,确保完成基层教学组织日常管理、教学建设等主要职责,常态化开展教学研讨活动。结合转型发展、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等要求,组织政策学习、试讲、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研制培养方案、课程大纲、考核标准等活动,切实提高专业育人、课程育人及人才培养质量。

3.对各新增基层教学组织填报《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设置申请(备案)表》(附件2),各教学单位经过充分科学论证,设置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填写《基层教学组织设置情况汇总表》(附件3),现有的基层教学组织请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及工作过程材料留存,并做好下学期工作规划。

四、加强组织保障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教研活动用房及相关办公设施,为基层教学组织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与环境,保证基层教学组织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五、材料报送

1.请各教学单位于630日上午11:00前将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设置申请(备案)表》(附件2,一式三份)、《基层教学组织设置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楼108室,电子版以“某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设置材料”命名,发送jiaowuchu102@126.com

2.2021年度已提交备案,无变化的基层教学组织不再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6016317

附件:

1.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

2.《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3. 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设置申请(备案)表

   4. 基层教学组织设置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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