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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度衡水学院课程改革与建设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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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1]32

各相关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关于全面推进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院政发〔201837号),学校启动2018年度衡水学院课程改革与建设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课程自查与结项工作。

一、结题材料

《衡水学院课程改革与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以下支撑材料:

1.教学大纲、教案、教材或讲义等;

2.建设周期内典型的教学案例(不少于2个);

3.建设周期内每年课程教学的学生评教情况;

4.建设周期内的《学生成绩登记表》和《(非)试卷考核分析报告表》;

5.相关实习实践等单位对本课程的评价(含实习实践内容的课程);

6.最近两次教学活动的期末考核试题、平时作业及其参考答案;

7.其它有关材料,如自编教材、发表的与本课程改革与建设相关的期刊论文、相关报道等(非必需);

说明:以上相关材料需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二、报送时间

1.请各相关单位统一将上述结题资料以及《衡水学院课程改革与建设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531日前报送行政楼教务处107室,同时将《结题报告书》和《结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107@163.com

2.项目成员发生变更的(新成员不超过2人,总人数不超过6人),须填写《人员变更表》(附件3);需延期的(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须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4),也一并提交。

联系人:刘志华  联系电话:6015857

教务处

20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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