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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及征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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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3] 86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的意见,规范教材管理,打造精品教材,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衡水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办字〔2022〕4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教材选用原则

1.所选教材须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和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能够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服务。

2.所选教材既要满足教育部和省市关于高校教材选用的要求,又要适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能满足我校审核评估、转型发展、专业认证等教学需要,应有利于具有扎实学识和应用能力的人才培养,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3.要优先选用优秀教材(包括“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教材、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教育部各学科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等),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或修订的教材。

4.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编写教材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9]30号)和《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等文件要求,凡是开设马工程相关课程的,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5.所选用的教材应具有相对连续性、稳定性、教师不能随意更换教材。确应教学需要更换教材,应进行教材变更申请,需经各教学单位审批,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更换。教材使用周期原则上不得少于三年,实验和实践课教材使用周期原则上不得少于两年。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教材,不得选用:教材内容的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教程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问题;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误导学校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二、 教材审核要求

1.坚持凡选必审原则。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备选教材,并由各基层教学组织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后,召开教材编审工作分委员会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拟选用境外教材、影印教材和引进版教材的,要严格按教育部《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并经相关教学单位党组织单独审核,向学校党委报批后方可选用。

3.教材审核结果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日,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教材选用汇总表(见附件6)。

4.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的教材订单进行汇总后,提交学校教材编审工作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批准。批准后,学校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统一征订教材。

三、其他工作要求:

1.经学校批准开设的课程(含境外课程)所用境内教材确实无法满足教学需要,可由课程教师推荐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要求的境外教材,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选用原则上,哲学社会科学类课程,不能直接使用境外原版教材作为课程教材,鼓励选用我国出版社翻译出版、影印出版的境外优秀教材。

2.全校公共课程教材由授课单位进行征订;交叉课程由学生所在(院)系主动与授课单位沟通确定教材信息并组织征订;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可以不为学生征订教材。

3.教师用书由授课单位征订,同一教材在版本不变的情况下,每两年可征订一次,各教学单位做好备案。教师只可征订一种与学生同版本教材作为教学用书,其他教学材料不在本次教材征订范围之内,可由我校图书馆进行采购。

4.如果所预订教材后期出现无书、数量不够等情况,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换订、签字审批和备案工作。

5.“建档立卡”学生须从学校指定的教材供应单位领取教材,学校依据发票给予报销。

6.转专业的同学暂时不参加教材征订活动,待确定专业后可补订。

7.学校对应选用“马工程”教材而未选用、学生教材持有量不足而影响教学的单位提出批评,由此造成教学事故的,学校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8.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选用教材,并仔细审核所报订单,避免漏订、错订、重订事故发生。如发生以上事故原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教材选用流程

本次教材选用采用的是畅想谷教材系统www.changxianggu.com,选用采取任课教师推荐、所在教学单位(教研室等)初审、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委员会复审、学校教材领导小组终审的流程。

1. 2023年7月8日到2023年7月9日各教学单位组织各基层教学组织通读备选教材,通读后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审读意见。

2. 2023年7月10日完成教材管理系统网上教材预选工作。

3. 2023年7月11日所在教学单位召开教材选用复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教材预选,并提交《衡水学院普通教材选用审核表》,《衡水学院境外教材选用审核表》。

4.2023年7月12-13日教材选用结果在本教学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

5.2023年7月14日到2023年7月15日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所选用教材以及教师用书再次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教材预订信息表征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师生教材。

五、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23年7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教程选用和审核,并提供以下材料:

1.《衡水学院普通教材选用审核表》(附件4),《衡水学院境外教材选用审核表》(附件5),《衡水学院自编教材使用申报表》(附件6)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7

以上材料经本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后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3年7月22日报送教务处107室,电子版发送jiaowuchu2023108@163.com.


联系人:李丹丹 张娟; 联系电话:6015857;6016317


附件:

1.全部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

2.马工程教材对应课程名单

3.衡水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

4. 衡水学院普通教材选用审核表

5.衡水学院境外教材选用审核表

6.衡水学院自编教材使用申报表

7.《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7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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