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29号
各院系: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的此项数据上报工作。
所报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按照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三部分内容,数据采集模板及说明请登录平台下载查阅。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考“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完成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实习数据上报工作。从本学期开始,所有实习数据均需在实习结束后于下月在平台上完成数据上报工作。若无实习项目,下月上报数据则填写无新增实习数据。
说明:本学期的实习项目继续到教务处实习实训科备案,提交实习实训项目计划,需要调停课的,还要提交调停课申请,经院系领导签字盖章。
教务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