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8]36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院政发〔2010〕41号文件,现展开2016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为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本次分流按照院系实际情况,分流后专业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特殊情况除外),时间截止到2018年5月8日。
工作流程:
1、各二级学院按照培养方案划分专业方向,同时在教务系统中做好相应维护。
2、学生根据兴趣在本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3、院系根据学生所选进行整理(样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hsxyjwc105@126.com,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交至教务处105室。
4、根据上报信息维护教务系统学生管理模块中“专业方向”字段,并变更学生的培养方案。
联系人:岳荣华
电话:6014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