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37号
各院系:
根据《衡水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修读学分以综合教务系统中选课结果为依据。第二课堂、军事训练、形势与政策等课程算在专业学费内,不做统计。重新学习课程单独核算不统计在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进行修读学分核对的学生范围
选课修读学分等于所在专业标准核算学分或多于标准核算学分3学分以内(含3学分)的无需核对。选课修读学分少于所在专业标准核算学分或多于标准核算学分3学分以上(不含3学分)的学生需进行学分核对。具体名单由院系教科办下发。
二、操作方法
校园内网登录衡水学院教学运行信息化平台(http://jxwdjc.hsnc.edu.cn/),点击“学分确认入口”,输入学号、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登录后请及时修改。),点击“提交”,进入学分确认页面,如图所示:
点击总学分(左侧红框所示),可以显示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如图所示:
核对修读课程、总学分正确无误的,点击右侧红框位置,选择主要原因并可作出具体说明,点击提交按钮。
系统返回上一级页面,点击“确认正确”按钮,完成修读学分确认工作。
操作完成点击“退出”按钮。
三、时间安排
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5月7日,学生核对本人选课修读学分情况,并对少于所在专业标准核算学分或多于标准核算学分3学分(不含3学分)的选择原因,如转专业、多修课程、休学复学、免修课程等并可说明具体情况。
2023年5月8日,汇总整理数据,修读学分核对工作结束。
教 务 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