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2〕31 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有效保障期末期间教学秩序稳定,确保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按质按量的完成。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和《衡水学院教学检查暂行办法》要求,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检查方式
1.检查时间:自5月18日至学期末。
2.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学校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教学检查内容
(一)教学工作
1、对本单位期末期间教师网络授课、学生线上上课情况进行检查。
2、对本学期任课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开展教学研究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3、对本学期各项教学资料归档情况的检查。
(二)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检查本学期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教研活动的情况,活动记录是否记录详实,开展教研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三)期末课程考核工作
各教学单位对所在单位的期末在线考试工作安排、监考教师到岗情况、期末考试试卷的命题、对教师的阅卷、评分及试卷分析等情况的检查等。
(四)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检测中出现的问题及材料归档情况的检查。
(五)各教学单位应针对本单位线上教育教学及其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与措施,研究部署新学期的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
(六)本学期各教学单位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建设、转型发展等系列教学工作落实情况,及新学期本单位所要承担的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做好本次教学检查的组织与落实工作,教学检查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检查活动结束后,整理出本单位期末检查工作报告,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后于2022年6月10日至13日提交教务处108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iaowuchu102@126.com,
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13785889717
附件:衡水学院教学检查工作报告
教务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