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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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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8]4

为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NTCE)相关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今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长:田光  

副组长:宋根壮(兼考点主任)邢少英 宋庆喜

 员:各院部教学副主任、石宝军、周海荣、武文侠、韩文江、冯殿华、刘国杰、张鹏飞、高政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宣传组、纪检监察组、安全工作组、保障组、巡查监控组等工作小组。

二、整体工作安排

(一)考试基本情况

1.考试时间安排  

 

3月1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5:00

下午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2.考试地点:东区1号教学楼、东区2号教学楼、西区16号教学楼

3.考试场次

第一场次合计82个考场  (东54西28

第二场次合计109个考场  (东75西34

第三场次未在我校设点

4.考点办公室:1-101、16-104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启用全程监控录像,全部录像考试结束后当天报省考试院待查。

(二)考试准备会

时间:2018年3月14日下午14:30

地点: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主持人:石宝军

(三)考务人员培训会

时间:2018年3月15日上午(拟)

地点: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考务组全体工作人员

培训人:刘洁晶

(四)监考人员培训会

时间:2018年3月16日下午16:00

地点:1号教学楼501

参加人员:全体监考教师、考务组全体成员

培训人:刘光展、康秀平

三、各工作小组职责

(一)考务组

组长:石宝军

成员:教务处及各院部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

1.在NTCE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安排NTCE考试各环节具体工作;

2.协调各小组工作,制订考务工作预案,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和问题;

3.负责考点各项设施的布置、考场的安排及考前准备工作;负责做好考试用教室、教师休息室的准备、调度工作;

4.《考场规则》、《考生守则》、考场分布图等的粘贴及其他注意事项的宣传;

5.监考人员、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到岗时间、具体职责等);

6.监考人员、备用监考人员、流动监考人员、试卷分发人员、试卷保管人员的调配,明确其职责;

7.试卷、答题卡的分发,试卷、答题卡的回收、检查和验收;

8.考试期间负责试卷、备用卷、答题卡的保管和使用;

9.负责组织考生入场身份查验、安检及证件不全考生的入场处理等工作;

10.参与考场巡视;负责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处理违纪事宜;

11.负责考场指令播放;

12.协调、处理考试的其他事宜。

(二)宣传组

组长:周海荣

成员: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

1.负责考前通过平面媒体、社交媒体、校园网、广播、电子屏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宣传,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注:西校区门口需考前一天悬挂考点条幅)

2.负责通过电子屏对考风考纪及考试相关事项的播放;

3.负责考试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突发事件后的舆论引导。

(三)纪检监察组

组长:武文侠、韩文江

成员: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

1.对NTCE考试全过程实行监督,参与网上巡查监控;

2.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等所有涉考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涉考违纪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3.督促考点各类工作人员佩证上岗。

安全保卫组

组长:冯殿华

成员: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

1.负责考点的安全保卫,维护考点正常考试秩序。在考点设置警戒线和缓冲区,做好考场周边警戒工作,禁止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禁止无关车辆靠近考场所在区域,与公安部门协同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警戒工作;

2.在考生入场前,检查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协助考务组做好师生安检工作;维持入场秩序;考试结束后,要尽快有序地疏散考生;按时关闭和开启考点大门;

3.考前对考场进行安全排查,检查完毕后封闭考场;

4.在考点设立疏散场地、疏散通道和疏散标志;遇有紧急突发事件,组织人员按规定路线疏散考生。

5.做好考试期间的巡逻保卫工作;

6.处理严重违纪、扰乱考点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或考生人身安全的事件。

7.制订安全保卫工作预案;

8.负责本组涉考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工作。

)保障组

组长:刘国杰、张鹏飞、高政  

成员: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

1.制订电力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2.提前做好考试期间的电力安全保障准备工作,确保考试期间的电力不中断;

3.提前对一、二号、十六号教学楼的电灯、用电插座、座椅进行检查维修,清理卫生(注:中午清理卫生不清理桌贴门贴),确保设施安全,考场整洁,对楼管人员进行封楼提示;

4.负责考试期间安排医疗救护人员到场,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突发医疗事件;

5.做好考试前后学生志愿服务工作;

6.负责考试期间的网络运行保障工作,确保考试期间、考试当晚视频下载期间的网络环境运行正常;

7.负责本组涉考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工作。

)巡查监控组

组长:石宝军

成员: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

1.考前做好视频监控系统、听力播放系统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制订技术保障工作预案,确保考试期间的设备运转正常;

2.负责视频监控室人员的选派和技术培训;

3.负责发卷室、试卷保管室和考场的监控录像;

4.负责违纪考生的视频调查取证工作;

5.负责对考生应考情况实施视频监控;

6.负责对监考人员执纪情况实施全程监督;

7.负责录像文件的命名、拷贝和管理(3月17日当天完成);

8.负责协助考务组做好考场指令放音工作;

9.负责本组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小组工作人员安排(人员不含组长)

1.宣传组工作人员1名(主校区)

2.纪委工作人员2名(主校区、西校区考点办各1名)

3.安全保卫人员9名(每个教学楼设工作人员3名)

4.电力保障人员2名(主校区、西校区各1名)

5.医疗救护人员2名(主校区、西校区各1名)

6.卫生保障人员2名(主校区、西校区各1名)

7.教室管理人员3名(每个教学楼设工作人员1名)

8.视频录像技术人员2名(主校区、西校区各1名)

9.网上巡查监控人员4名(主校区、西校区各2名)

10.网络保障人员2名(主校区、西校区各1名)

(二)到岗时间

1.监考教师7:50到岗。

2.教务处考务工作人员3月17日6:30到岗。

3.宣传组工作人员3月17日7:30到岗。

4.安全保卫人员3月17日7:30到岗。

5.电力保障人员3月17日7:30到岗。

6.医疗救护人员3月17日8:00到岗。

7.视频录像技术人员、巡查监控人员、网络保障3月17日7:30到岗。

8.全体工作人员考试期间要求全天在岗

(三)注意事项

1.保障人员提前对1、2、16号教学楼的电力设施及教学楼座椅板凳进行检查、维修,并保障考试当天的电力供应。

2.1、2、16号教学楼3月16日18:00前完成卫生清理及封楼工作。3月17日上午1、2、16号教学楼6:40对考务人员开放,7:30对监考教师开放,8:15对所有考生开放。3月17日下午开放时间由考务组当天通知。

3.1、2、16号教学楼全部教室(含2-201、2-203精品课录播教室)以及1号、16号教学楼一层教师休息室(特殊问题处理室)3月17日7:30准时开放。

4.本次考试按要求正式设置网上巡查监控组开展相关工作。

5.监考是教师的工作任务,各院部要统筹安排,认真落实,按名单要求安排监考教师,监考教师人员安排已提前布置,教务处统一编排考场。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有特殊情况者由本单位内部调换后报教务处。

6.3月16日前各工作组将相关工作人员名单按附表要求报教务处106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日

附表:各院部监考人员安排表

考试工作人员名单样表

1:各院部监考人员安排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人员数量(名)

备注

1

文传学院

19

2

公共管理学院

5

3

外语学院

16

4

数计学院

22

5

电信学院

21

6

化工学院

16

7

生科学院

18

8

音乐学院

15

9

体育学院

15

10

美术学院

20

11

经管学院

23

12

教育学院

14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7

14

公外

7

合计

合计

218

2考试工作人员名单

 

部门名称

工号

人员名称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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