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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学生关于参加河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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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位符合NTCE考试条件在校生: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告知符合考试条件在校生自愿参加河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的通知》(冀教师处函〔20213号)精神,现就我校符合考试条件学生自愿参加河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教育部批准,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暂缓开展,根据疫情形势趋稳情况,为最大努力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促进高校就业工作,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13日如期举行。

二、报名时间

报名工作于2 27日中午1200-33日中午1200进行。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学生注意事项

1、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学生,本着自愿报名原则,请及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公告,按公告要求报名。

2、为最大限度减少考生跨市域流动,河北省内考生一律在实际居住地考试,在省外居住的,可就近选择河北省一个市参加考试。有关政策可联系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上咨询电话。

3、因公告发布时间较紧,各二级学院要釆取电话、网络、班级工作群等形式,及时告知到每一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学生。

四、上报信息

各二级学院抓紧对目前在省外居住的考生进行统计,包括省外考生的拟报名人数、目前居住省份、拟报考的考区,详细统计见附件。

请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信息务于2281500前发送至邮箱hsxyjwc106@126. com

 

教务处

20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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