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1] 23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1〕6 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 2021 年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以下简称专接本考试)工作,促进考务工作更加严格、规范,确保考务工作人员安全和考试平稳顺利,结合本次考试的特点和我校实际,现将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监考教师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时间为5月8日。
二、聘任条件
1、要求本人近一个月未到过疫情高风险区,本人家庭亲属及所在单位人员无新冠肺炎和疑似病例,无接触史,14天内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考试工作人员选聘后,尽量不接触家庭成员以外的人员,不接触境外回国人员。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佩带口罩上岗。每天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工作期间有关工作人员有发热(体温超过37.3℃)等症状的不得参加监考及有关工作
2、监考教师务必携带教师一卡通(带照片)进入考点,以便考点验证人员核查、检验、登记。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监考经验丰富,监考业务熟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具有组织和管理考场的能力,能按规定妥善处理各类偶发事件,熟悉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的监考程序,并严格按监考程序执行,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4、认真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对待考生。敢于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5、严格监考、热情服务,做到语言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
6、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
7、监考教师一经上报不能调换。
三、上报时间
各单位于5月4日(周二)下午3:00之前将监考名单(附监考教师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报行政楼106室,电子版发送至hsxyjwc106@126.com。
教务处
2021年4月30日
附: 2021年专科接本科选拔考试监考名额分配方案 |
单 位 |
监考人数 |
备注 |
文传学院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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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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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管学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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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计学院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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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学院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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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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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学院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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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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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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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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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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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外教学部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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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院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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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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