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1]128号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我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根据《衡水学院学生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录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必须将成绩录入到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并确定提交。
二、截止时间:2022年1月7日下午5点。
三、确实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的教师,填写《衡水学院成绩录入推迟申请表》(见附件2),原则上推迟录入时间不超过2022年1月14日,办理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不按时录入提交成绩且未提交申请者,按《衡水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教 务 处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