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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监考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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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2】8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对工作人员的要求,促进考务工作更加严格、规范,结合该项考试的特点和我校实际,现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监考教师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9日(周六)。

二、聘任条件

1、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如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健康码”或“行程卡”非绿码人员,不得参加考务工作。要求本人7日内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家庭亲属及所在单位人员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疑似病例,考试工作人员选聘后,尽量不接触家庭成员以外的人员,不得接触境外回国人员。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要在考前7天对相关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工作期间工作人员有发热(体温≥37.3℃)等症状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监考经验丰富,监考业务熟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具有组织和管理考场的能力,能按规定妥善处理各类偶发事件,熟悉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监考程序,并严格按监考程序执行,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3、认真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对待考生。敢于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4、严格监考、热情服务,做到语言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

5、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

三、上报时间

各单位于10月26日上午11:30之前将监考名单加盖公章后报行政楼106室(各学院人数及上报模板参考附件),电子版发送至hsxyjwc106@126.com。


教务处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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