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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风考纪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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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3]13号

各院系各位考生: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大学英语四六级加考将于3月11日、12日进行。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全国范围统一开考的大型考试,为保证教师资格考试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请各位考生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学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5-12条,重点强调: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参加考试,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考试过程中利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发送或接收试题(答案)的,一律停考3年,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由学校或单位依法依规再做进一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52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公安、网信等部门对互联网、微信群、QQ群等平台上的涉考作弊信息已进行严格监控,发现问题线索将会一查到底。

各位考生请注意:如有利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作弊和替考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处,将受到纪律处分,甚至被取消学位、开除学籍。请各位考生充分了解考试作弊的严重危害。诚信考试!



                          教务处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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