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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1学期补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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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4]5


各教学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教学工作安排,2023-2024-1学期公共课补缓考工作定于2024229(周四)32日(周六)进行。

2月29日(周四)下午15:40-17:30《大学体育1》《大学体育3》(地点:本部田径场看台下)。

2月29日(周四)下午15:40-17:30《大学计算机基础》(地点:13-211)

3月2日(周六)上午8:00-9:50《高等数学A1》《高等数学B1》《高等数学C1》(地点:16-201)《概率与数理统计》(地点:16-206)

3月2日(周六)上午10:00-11:5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地点:16-201)

3月2日(周六)下午14:00-15:50《大学英语1》(地点:16-106);《大学英语3》(地点:16-206)

3月2日(周六)下午16:00-17:50《心理学》《教育学原理》(地点:1-102)



注意事项:

1.考试课程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不及格(≥40分)以及按规定办理了缓考手续的课程。

2.考试成绩低于40分者或作弊、旷考、不能参加补考者,应根据规定,申请重新学习。

3.公共课考试由公共教学部派监考教师,公共课的补缓考试题、监考、阅卷等工作由公共课开课单位组织。专业课补缓考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科目考试有关事项、监考等问题落实到教师个人。2月29日前需将补缓考考试安排表电子稿发到hsxyjwc106@126.com邮箱。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布置考场、组织学生考试。

4.各开课单位提前做好补缓考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梳理补缓考学生名单、命题、考试安排等,同时督促学生做好补缓考的复习备考工作。

5.考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如个别考生的上课时间与考试时间冲突,需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参加考试。

6.请各院系务必及时通知到相关考生,并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7.各院系、公共教学部要严格核实考试人数(包括补考名单和考生人数),做好考试签到工作。

8 .补、缓考成绩任课教师须于2024年3月12日前录入教务系统。

教务处

202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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