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4] 74 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教学工作安排,2023-2024-2学期公共课补缓考工作定于2024年9月5日和7日进行。
9月5日下午16:00-17:50 《大学体育2》《大学体育4》(地点:本部田径场看台下)
9月5日下午16:00-17:50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地点:13-211)
9月7日上午8:00-9:50《高等数学A2》《高等数学B2》《高等数学C2》《高等数学2》(地点:16-201)
9月7日上午10:10-12:00 《线性代数》《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地点:16-201)
9月7日下午14:00-15:50《大学外语2》(地点:16-201) 《大学外语4》(地点:16-204)
9月7日下午16:10-18:0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地点:16-201)
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低于40分者或作弊、旷考、不能参加补考者,应根据规定申请重新学习。
2.公共课线下考试由公共教学部派监考教师,专业课补缓考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请于9月11日前完成(缓考名单中包含全校所有学生的缓考科目,自行查看);科目考试有关事项、监考等问题落实到教师个人。9月5日前需将补缓考考试安排表电子稿发到hsxyjwc106@126.com邮箱。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布置考场、组织学生考试。
3.各开课单位提前做好补缓考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梳理补缓考学生名单、命题、考试安排等,同时督促学生做好补缓考的复习备考工作。
4.考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如个别考生的上课时间与考试时间冲突,需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参加考试。
5.请各院系务必及时通知到相关考生,并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6.各院系、公共教学部要严格核实考试人数(包括补考名单和考生人数),做好考试签到工作。
7 .补、缓考成绩任课教师须于2024年9月15日前录入教务系统。
教务处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