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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我校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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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4]3号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12〕4号),充分发挥教材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14年度“衡水学院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1.改革创新。根据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培养目标,积极吸引行业人士参与教材建设,充分反映我校学科发展和专业特色。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2.点面结合。选题应放在基础课程、重点课程、主干课程、特色课程、校本课程、双语课程以及能够充分反映社会发展、提高大学生政治、人文或科学素养的课程。

3.扩大品种。在传统教材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和多媒体课件的研制和开发,大力提高数字化教材建设。

4.质量保障。教材主编须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有所成就,或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本次自编教材申报类型

1.新编教材:已列入我校设置的课程、且无适用的正式出版的教材。一般应是讲义试用两年后形成的修改稿;或能够充分反映我校学科发展和专业特色,具有较高创新性的教材。

2.修订教材:对前版教材进行充实、修改,更新内容占1/3以上的教材。

三、选题的组织与申报

1.申报材料。各教学单位根据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以及教学改革的成果,积极组织一批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相关教材,并由主编填写《衡水学院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参考附件)一份,经本单位审批后报教务处。

2.申报时间。立项申报受理时间为2014年3月24日?26日,逾期不再受理。

选题立项经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讨论审批后,列入学校教材建设计划,并根据《衡水学院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对立项教材进行出版资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新栋老师;联系电话:6016256

教务处

2014年1月14日

附件:

衡水学院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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