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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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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3] 78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规范教学行为,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和《衡水学院教学检查暂行办法》要求,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重点内容

1、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本学期以来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重点检查本单位本学期任课教师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执行情况,本学期教材使用情况,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教学研究与建设等系列改革工作情况,本学期课程考核及命题质量把关情况,及学期本单位将承担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

2、各教学单位对本学期教师授课过程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情况,课堂教学各环节育人情况,严把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关的落实情况。

3、各教学单位对本学期实践教学(含实验、实训、见习、实习、研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组织与落实情况。

4、教学单位对期末考试工作进行检查,包括对考试的试卷、考前工作动员会等各项准备工作的检查,对考试考场秩序、学生的考试情况和教师的监考情况的检查,对教师的阅卷、评分及试卷分析录入成绩相关情况的检查等。

5、各教学单位应针对本单位本学期教育教学及其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并研究部署下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研究与建设项目。

二、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教学检查的组织与落实工作,教学检查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检查活动结束后,整理出本单位期末检查工作报告并附各项相关检查工作佐证材料(可以是照片、记录、总结等代表性佐证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6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owuchu102@126.com。纸质版提交行政楼107室。

 

联系人:张娟  李丹丹

联系电话:6016317 6015857

附件:衡水学院教学检查工作报告

 

 

 

                                教务处

                               20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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