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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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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我校2022年度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确保校师生实验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对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站位责任到人

各教学单位要深刻认识安全稳定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前提,扛起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提高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实验室安全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单位一定要保障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运行顺畅有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让每个人都有清晰的岗位职责和需要承担的责任,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担责”。

二、强化隐患源头治理

各单位要保持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逐项逐目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实验室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各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相关制度和技术规程,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排除隐患。对所开展的教学科研实验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危险源清单及其相应的科学实用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建议每个实验室房间放置一册《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做到“时时看、时时查”,时刻提醒师生加强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三、建立完善工作档案

各单位要按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内容,建立并完善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包括责任体系、队伍建设、教育培训、教育宣传、安全制度、安全检查、奖惩、隐患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专业安全以及其他相关的常规或阶段性工作归档资料等,做到档案分类规范合理,便于查找。学校将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进行重点检查。

各单位要筑牢学校实验室安全的防线,远离安全事故的红线,守住坚决排除隐患的底线。对实验室安全隐患和事故预防要做到“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所有教学科研实验活动在无隐患的环境下安全开展,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单位于20224月23日之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纸质版材料经院系主任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墨香馆127室),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教务处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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