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7] 103 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衡水学院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科专业结构和布局,现将2017年我校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新增专业要紧密围绕应用技术方向申报,紧密结合当前社会需求(参考附件1);
2、具有申报基础,充分考虑学校现有教育资源,具备相关学科专业依托、师资、实验室及仪器设施、实践教学基地等办学条件及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3、就业前景好,毕业生有明确、稳定的就业领域,且生源数量充足;
4、符合学校学科发展方向,申报专业应是该学科的核心专业;
5、避免申报与我校现设专业相近,教育部、教育厅公布的就业率较低、布点过多的专业。2014年教育部公布《近两年就业率较低的本科专业名单》和省教育厅2015年公布布点过多的专业不允许申报(见附件2),建议申报行业发展有空缺、有需求、有前景的专业。
二、新专业申报程序
(一)调研论证
新专业申报前,各单位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中的基本条件,结合人才需求等情况,对同类院校、专业所涉及行业或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建设方向、人才需求及就业情况等调研。
在对拟增专业进行国家发展需求、区域经济需求调研基础上,聘请校内外专家召开对拟增专业办学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形成论证报告。论证和组织申报材料过程要特别关注具有专业背景的主干课教师。根据学士学位评估要求,截至新增专业学士学位评估时(3-4年后),本专业背景师资队伍中必须有具备正高一人,副高二人的条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新增本科专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及相关EXCEL表格(本科专业申报材料见附件4,注意区分备案专业和审批专业)
2、新增本科专业论证报告(说明申请设置专业的主要理由、具备条件及专业特色)(附件4)
3、专家论证会议记录及专家论证意见。
(三)教务处将按规定审核材料并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三、报送时间
请拟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的单位于6月23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本科专业一套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新增备案专业申请表及EXCEL表格纸质版(一式二份)交行政楼511。
联系人:李永霞、张娟 联系电话:6016317
附件1: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本科专业
附件2:2014年教育部公布《近两年就业率较低的本科专业名单》、河北省2015年就业率较低的本科专业名单、2015年河北省教育厅公布高校布点20个以上的专业汇总
附件3: 衡水学院现设本科专业汇总表
附件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及本科专业申报系列材料
附件资料下载
教务处
2017
年6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