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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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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4〕 60 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冀教高〔20212号)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2424)文件精神,结合《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教育教学队伍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在组织完成2022年度、2023年度两批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我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员全覆盖、规范化达标、高质量创优”原则,计划用3年时间对我校现有基层教学组织进行梳理、规范和建设,推动基层教学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创新化建设。2022年度我校有39个基层教学组织在河北省备案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3年度我校有58个基层教学组织在河北省备案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4年,学校将对未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重点督导,加强建设,同时向河北省推荐达标的基层教学组织和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二、达标评估范围

各教学单位按专业、课程或课程模块等类别设置的教研室、课程组、教学团队、实验教学中心等基层教学组织。

三、达标备案

各教学单位所有基层教学组织(含未备案教研室)均需参加本年度备案工作。各基层教学组织均需对照《河北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如实填写《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附件2),进行自评自查,开展规范化达标自评工作。自评自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原则上“优秀”自评分数应达到90分以上,“合格”自评分数应达到60分以上。到2024年9月底,全部校级基层教学组织达到合格建设标准。

    四、优秀推荐

    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自评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中择优推荐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每个教学单位可推荐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个,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以往未评为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填报《衡水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3)。学校将在2022、2023、2024年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中择优推荐3个参加2024年度省级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已获省级的不在重复推荐)。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成立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应严格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评价指标》开展自查评估工作,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程序,客观真实。鼓励各教学单位结合自身特色,充分发掘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优秀典型案例,报送学校进行宣传推广。

    2.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要涵盖各教学单位所有专业或课程、所有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任课教师都应参加到一个或多各教学组织,实现基层教学组织的全覆盖。

    3.各教学单位在自查评估过程中,针对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认真开展整改,完善教学管理文件,并形成支撑材料。拟推荐备案和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申报材料要在各教学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申报。自评时间安排参考:

     7月3日—8月20日,基层教学组织自查阶段

     8月21日—9月1日,教学单位自评阶段

     9月2日—9月20日,整改完善阶段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自评自查情况进校审核。如填报内容有虚假信息或实际核定评估分数低于60分,将不予备案。学校将对审核通过的基层教学组织经公示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六、材料报送

           1.2024新申报备案基层教学组织填写《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设置申请(备案)表》(附件4)。

    2.教学单位组织基层教学组织填写《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并填报《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附件2)。

           3.教学单位推荐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衡水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并填报《衡水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3)。

    4.自评佐证材料,包括课程、项目、奖励、成果、教材等成果复印件

    5.《汇总表》、自评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其他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所有纸质版材料于9月20日前由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107室(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申报),电子版(含支撑材料等)以“院系+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命名格式,发送至邮箱jiaowuchu2023108@163.com

    联 人:张  李丹丹  

    联系电话:6015857                          

    附件详见群通知:

    1.校级省级基层教学组织相关文件通知与标准

    2.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及汇总表

    3.《衡水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及汇总表

    4.《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设置申请(备案)表

                                  教务处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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