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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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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2] 15号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对接本科专业类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深入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根据《衡水学院关于制订〈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附件1),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点任务

1.修订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各专业需要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基础上,严格对标,制定适应区域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及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要精准、细化、可实施、可衡量。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定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新变化,毕业要求充分支撑培养目标。

2.优化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须对应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要充分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各环节,强化课程思政,发挥各类课程育人功能;提高课程挑战度,以学生能力达成为导向,淘汰水课,打造有深度、有挑战度的金课;注重通专结合、专创融合;加大实践实习实训课比重;形成合理科学的课程支撑矩阵。

3.优化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课程实施的依据和载体。优化课程大纲,必须对应毕业要求及课程矩阵,精准细化课程目标,课程目标可达成、可测量、可评价;每一章节都有精准支撑某一课程目标的教学目标;课程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明确,每一种考核方式的考核标准细化、可操作,让教学方式方法、考核方式方法、考核标准共同支撑课程目标达成。

二、工作要求

   1.认真总结。深入总结本专业设置以来,特别是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以来的经验与不足,在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保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明确定位。各教学单位须落实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定位,广泛深入地开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调研工作,面向学生、毕业生、行业企业等需求进行问卷、座谈、访谈等,同时到同类院校或高水平院校的相关专业调研比较,详细分析地方本科高校人才培养如何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严格依照相应国家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专业认证标准,制定专业培养目标,细化毕业要求,确保开设各门课程与实践环节都能有效支撑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3.加强领导。各教学单位(含公共课部)要充分重视新一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有序组织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成立专门组织,统一认识,集思广益;制定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内容,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修订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4.充分论证。各教学单位应结合本次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发动广大教师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课程组、教学团队、实验团队)、合作单位(校外行业企业专家及高校专家)、学生代表(在校生、毕业生)等的优势作用,将培养方案修订建立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加强对修订过程中各环节的问题研究、指导与监督,深入讨论,确保高质量完成修订工作。

5.及时总结分析,做好资料留存。各教学单位要注重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各方意见并及时汇总,形成调研及持续改进报告,支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做好材料存档保留,作为今后专业认证的支撑材料。如毕业生等问卷调查,用人单位座谈会、师生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教学委员会会议记录,比较研究报告、修订说明等,

6.新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后,需同步修订课程教学大纲,使课程内容、学时分配、教学评价、考核方式更为科学、合理、规范。在课程教学大纲中要特别体现课程对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达成,加强应用型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人才培养方案框架及格式要求

新版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划分为非师范、非工程类、师范类、工程类、专接本、第二学士学位等5类参考模板(附件2)。在修订过程中,请各专业参照相应类型、层次模板修订。原则上国内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合作协议,参照相应类型模板修订。

四、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工作阶段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责任

部门

提交材料

完成时间

1

组织研讨会、确定修订组成员

在前期调研报告的基础上组织培养方案修订研讨会,确定并报送本单位培养方案修订组名单(须包含行业企业专家等)、分工情况、工作进度安排。

各教学单位

 

附件3

2022.3.24

2

完成培养方案初稿及调研报告

各教学单位就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相关利益方代表进行论证,完成各专业培养方案初稿,并经本单位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报送。各教学单位(含公共课部)需提交调研报告。

 

各教学单位

附件2

附件4

 

2022.3.30

 

3

培养方案二次论证、审核、定稿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反馈意见;各教学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订,并报送培养方案定稿及论证报告。

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

附件2

附件5

2022.4.25

4

培养方案录入

将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系统

各教学单位

2022.5.10

5

培养方案运行

按照新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排课

教务处

2022.5.15

6

教学大纲修订

根据新版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教学大纲修订要求,修改完善课程的教学大纲。

各教学单位

2022.6.20

五、其他事项

1.为方便修订过程中具体工作交流以及资料共享,建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群”,请各教学单位专业负责人、公共课负责人和上报的有关修订人员加入该群。

2.本次修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请各教学的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本轮修订工作按期完成,确保2022级新生入学时正式启用新版人才培养方案。

3.相关提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纸质版暂不提交,提交日期另行通知。

 

相关文档详见附件,未尽事宜,请联系:闫老师,15531869920

 

附件1:衡水学院关于制订〈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

附件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3: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组人员名单及工作进度安排(参考模板)

附件4: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

附件5: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单

教务处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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