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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选修课资源库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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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4]31号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公共选修课的稳定性,扩大学生知识面,完善其知识结构,提高其综合素质。学校将分批对公共选修课进行建设,现将本次公共选修课资源库建设的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要求

1、申报的公共选修课程应具有普适性、基础性、综合性、前沿性、启发性。

2、课程选题必须面向全校学生,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有利于交叉学科和不同专业知识的渗透。

3、课程以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为出发点,注重由知识拓展、兴趣培养、特长发展、技能层面向实践应用能力转化。

4、课程内容精要并自成体系,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同时考虑学生的接受程度,避免过于专业化。

5、申报的课程名称须规范、准确。

二、课程体系组建框架

课程资源库采取模块建设,并形成以综合素质教育为取向、突出应用、注重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体系框架主要包括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艺体生活类、身心健康类、实践技能类和特色(校本)类等六大课程模块。

三、课程库征集方式

本次公选课程征集以“指定+自愿”方式进行,各单位积极鼓励本单位教师申报。

1、每个专业(含本科、专科)至少要提供2-3门体现学科或专业特色的概论性课程;各教学单位(包括公共课教研室)或有关部门可结合地方经济文化特点、教研室性质以及我校发展史或个人特长、爱好,凝练出一些特色(校本)课程或其他能够提高学生素养的课程,供全校学生选修。

2、各二级学院原则上至少推荐10门以上课程,其他有关部门推荐数量不限。

3、申报人需填报《公共选修课程申报表》(附件1),提供教学大纲,其编写格式参照专业课教学大纲模板(附件2),并将原来题头中的“课程性质”改为“课程类别”,课程类别包括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艺体生活类、身心健康类、实践技能类和特色(校本)类。兼职人员应归属于相应的教学单位或教研室。

4、各单位必须在2014年4月8日前确定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情况,并将申报人的《公共选修课程申报表》,以及《教学大纲》(每门课程单独成册,单面打印,左侧装订)和《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材料各一份报送教务处511室,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89911850@qq.com教学大纲电子版文件名格式:课程类别-课程名称,如“自然科学类-生命伦理学”,联系人:刘志华老师,联系方式:6016256。

5、教务处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教学大纲进一步审核,审核通过的课程在全校予以公布,并列入衡水学院公共选修课资源库。

四、课程资源库建设计划

(一)资源库建设措施

学校公共选修课资源库建设周期为两年(偶数年度),以后将陆续对课程资源库进行扩充和更新。后期要进入资源库的的课程,需经过个人申报、说课、本单位初审、教务处终审,终审通过后方可入闱课程库。

(二)课程开出要求

学校每学期开出的公共选修课均从课程资源库中产生。为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正常运行,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每门课程均应如期开设。不能如期开设的,须提前提出申请,经过本单位和教务处同意。

(三)学时、学分的调整

根据我校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以及教学实际情况,从2014年9月1日开始,学校公共选修课调整为16学时、1学分。

(四)建设资助

为保证课程资源库高标准、高质量的建设,学校对本次审核通过的公共选修课给予经费资助。

公共选修课程库建设是学校教学质量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应充分重视,积极动员,严格审批;有关教师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规范教学文件,高质高效地完成公共选修课程申报工作。

说明:所有附件见学校教务处、hsnc教师发展交流群或HSNC数据采集群的QQ共享。

教 务 处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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