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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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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4]7号

各教学单位:

为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根据《衡水学院教学检查暂行办法》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开学初各项教学及教学管理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生到位情况

主要检查统计教师到岗和学生到校情况。

二、教学基本文件准备情况

主要包括任课教师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课程表、教材、教案、课件、教学日志等准备情况。

三、课堂教学情况

主要包括教学环境(包括教室教学设备、灯光及卫生、安全设施等)、学生到课、课堂纪律、教学氛围等。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开学前两周内,组织落实各项检查工作,责任到人。各教学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向有关单位及个人反馈处理意见,对于构成教学事故的行为,要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各教学单位期初检查工作结束后,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纸质一份于3月14日前交学校办公楼316,电子版发至hsxygjs@126.com

联系人:韩伏彬 康秀平 联系电话:6018757

教务处

201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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