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 [2017] 104 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衡水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办字〔2016〕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教师教学质量工作。
二、考核时段
2016-2017学年
三、考核对象
此次考核对象为理论和实践授课教师(不含外聘教师)。学校党政、教辅部门兼课教师和跨系部授课教师统一纳入业务关系所在二级学院(部)考核。
四、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请务必在6月19日下午5点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届时请将《2016-2017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优秀人员备案表》《教学质量考核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各一份报办公楼511室,同内容电子版统一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
五、注意事项
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教师人数比例严格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对超出比例部分学校将自动按末位删除。指标体系各项内容分值和计分办法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意义重大,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6016317 联系人:张娟 李永霞
附件1:衡水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2: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优秀人员备案表
附件3:教学质量考核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资料下载)
教务处
2017
年6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