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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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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检查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教字[2014] 14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教学检查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学检查时间

本次教学检查时间为本学期的第11周至第13周(11月18日-12月5日)。

二、教学检查内容

本学期各教学单位在《衡水学院教学检查暂行办法》的常规要求基础上,重点对教师的课堂(实验)教学文件、教学态度、教学信息量、教学方法、教学氛围、课堂纪律、教学手段、教学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和排查。

三、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以评建工作为契机,认真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与落实,教学检查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检查活动结束后,整理出本单位期中检查工作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12月12日前将纸质一份报办公楼316室,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hsxygjs@126.com

联系人:韩伏彬 康秀平 联系电话:6018757

附件:教学检查工作报告样表

教务处

2014年11月17日

附件

衡水学院教学检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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