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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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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6]3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促进校风和学风建设,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学院应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二级学院主要领导为主的考风考纪巡视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考试环节的管理,确保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高度重视,加强教育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考风考纪问题,认真做好教师考前动员和学生考前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强调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

三、严格监考,从严治考

1.严格考场纪律。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证件不符或不在考场名单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前向学生明确宣布考试纪律并认真清理考场。考试过程中要严格监考,发现学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当场确认。

2.加强考场巡视力度。期末考试期间,继续实行校院两级考场巡视制度,以二级学院巡视组为主。各学院要加强对本院学生考场的巡查力度,每场考试必须巡视1-2次,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问题及异常情况,校巡视组将不定时深入考场对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教务处将对考试情况进行通报。

教务处

2016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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