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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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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0]12

相关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全面推动新农科建设,深化高等农林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动新农科建设,加快培养知农爱农新型人才,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冀教高函〔202010号)精神,现将我校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面向涉农本科高校、涉农专业开展。

2.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选题与内容应立足我校涉农专业新农科建设、新型农林人才培养改革、协同育人机制创新、质量文化建设等教学改革,以切实推进我校涉农专业转型为目标。

3.项目研究范围参照《新农科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2)。

4.申报原则:

第一,突出创新。

第二,突出特色。

第三,突出实践。

5.理论研究项目为1-2年,实践项目周期为4年。

二、申报条件

1.为了保证项目的水平和质量,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须有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推荐,推荐书包括课题的选题价值、队伍情况、研究基础、条件保障、成果预测等内容。

2.新农科与改革实践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承担的省级教改革项目在研的,结项后,方可申报本轮次项目。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

3.项目论证部分复制比高于30%的原则不予推荐。

三、申报推荐

1.项目申报采用限额申报方式,我校本次申报指标数量参照(附件1)文件要求,相关单位原则上限报3项,并推荐排序。在评审基础上,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择优推荐上报。

2.推荐方式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3

2.《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

(二)报送方式:

请相关单位于310日前将经本单位推荐的《申报书》(附件3)、《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jiaowuchu102@126.com.

 

联系人:李永霞 张娟 电话:18832869579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附件2: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附件3: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

附件4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资料见教务群共享)

 

20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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