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1] 22 号
各二级学院:
按照《衡水学院专业作品创作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有序开展2021届专业作品工作,现将学校评选活动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须在2021年5月7日前完成本单位评选活动。
2、各二级学院将评选结果按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顺序填写《衡水学院2021届毕业生专业作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总计4个分表,均需填写),制作《衡水学院优秀专业作品集》。并于5月10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中所有工作表、2021届毕业生专业作品创作工作总结、优秀专业作品集报教务处105室,电子版发至404503382@qq.com邮箱。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参加学校专业作品奖项评定。
3、本次评选按照各院系按照2021届毕业生人数比例评选,一等奖为2%,二等奖为3%,三等奖为5%,优秀奖为10%。
联系人:闫立寒 毕建平,联系方式:6014399
附件:专业作品相关表格
教务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