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1] 18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及《衡水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为更好的完成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证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杜绝抄袭,现对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本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使用大学生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共进行两个阶段的论文检测工作,分别为4月20日定稿后和5月15日答辩完成后。
1、指导教师为学生学术规范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成果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其原创性并保障论文质量。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电子文本提交指导教师审定,审定通过后提交教学单位所在教务办。
2、各教学单位教学办需分别于4月20日下午5点前、5月15日下午5点前,分别以专业为单位,收集齐本单位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定稿(包括:中英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论文全部内容),以“学号-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命名的word(wps格式的不可以提交),最后以**学院命名提交电子版的压缩包文件,并填写班级信息模版、学生基本信息模版2个表(详见附件2、3),将以上电子资料发送至邮箱404503382@qq.com。提交的单篇论文不得超过20MB,单个压缩包不超过200MB。
3、检测结果以检测报告为准,文字复制率低于30%的视为合格,允许参加答辩;若高于30%(含30%)以上视为不合格,需进行二次检测,经复检合格后方可申请答辩与成绩评定,复检仍不合格的,由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委员会最终裁决。
联系人:闫立寒 毕建平 联系电话:6014399
教务处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附件2:班级信息表
附件3:学生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