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践教学 > 论文设计 > 正文

关于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点击数:[]


教字[2021] 18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及《衡水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为更好的完成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证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杜绝抄袭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本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使用大学生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共进行两个阶段的论文检测工作,分别为420日定稿后和515日答辩完成后

1、指导教师为学生学术规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成果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并保障论文质量。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电子文本提交指导教师审定审定通过后提交教学单位所在教务办。

2、各教学单位教学办分别于420日下午5点前、515日下午5点前,分别以专业为单位,收集齐本单位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定稿(包括中英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论文全部内容),以学号-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命名的wordwps格式的不可以提交),最后以**学院命名提交电子版的压缩包文件,并填写班级信息模版、学生基本信息模版2个表(详见附件23),将以上电子资料发送至邮箱404503382@qq.com提交的单篇论文不得超过20MB,单个压缩包不超过200MB。

3、检测结果以检测报告为准,文字复制率低于30%的视为合格,允许参加答辩;若高于30%(含30%)以上视为不合格,进行二次检测,经复检合格后方可申请答辩与成绩评定,复检仍不合格的,由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委员会最终裁决

联系人:闫立寒 毕建平 联系电话:6014399

教务处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附件2:班级信息表

附件3:学生基本信息表

 

上一篇:关于2021届毕业生专业作品评选活动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最近更新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