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学运行 > 学位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查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点击数:[]

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查的通知

教字[2014]41号

各教学单位:

我校2014届毕业生毕业在即,为做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的审查工作,根据《衡水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和《衡水学院学位授予办法》等文件精神,对今年毕业生的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查做如下安排:

一、关于2014届毕业生的学士学位审查工作

(一)学士学位审查工作程序:

各学院召开学士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安排部署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根据《衡水学院学位授予办法(试行)》中关于学士学位的授予标准,对2014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逐一初审,形成各专业学士学位审查报告,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初审结果报学校教务处复审。

(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标准:

各二级学院学士学位分委员会要严格按照《衡水学院学位授予办法(试行)》中关于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对本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进行认真审核。

二、2014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对考试中违纪、旷考、作弊的学生,要在记载其成绩的档案中注明“违纪”、“旷考”、“作弊”字样。

2、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经批准而参加体育保健班的学生,其档案中体育课成绩要注明“保健合格”字样,否则不予毕业。

3、学生每学期缓考、补考、重考及重新学习的课程,在记入成绩档案时要注明“缓考”、“补考”、“重考”、“重新学习”字样。

4、四年制学生,其大学英语需具备四个学期的合格成绩。

5、对2012级专接本学生,只审核其升入本科后两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

6、大学生体育健康标准测试、普通话测试(我校规定必考的专业)未达标(包括因某种原因未参加测试)者,均须参加毕业前补测。

7、计算机基础以在我校考点(2012)级专接本学生专科阶段的考点为本人所在的专科学校)通过河北省高校计算机一级考核为有效,未通过者,须参加毕业前一次性补考。

8、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0

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查,是一项非常严肃、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请各学院严格把关,按学历层次分别详细填写统计表(附后), 5月25日前将审核结果报教务处506办公室。

教 务 处

2014年4月3日

学院

专业2014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报告

校学士学位委员会:

我院 专业2014年本科毕业生共 人,按照《衡水学院学位授予办法(试行)》以及和《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查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要求,我院学士学位分委员会对2014届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其中拟授予学士学位的 人,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 人;在这 人中因 人,因 人,因 人,因 人。

请学校学士学位委员会予以审核。

附1: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附2:不达毕业条件学生名单

附3: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学院(章)

2014年 月 日

附1:

2014届拟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名单(普通本科)

学院

(公章)

年级专业

学生类别

普通本科

专业人数

拟授予学士学位人数

制 表 人

姓 名

学 号

姓 名

学 号

姓 名

学 号

注:按学号的顺序由小到大填写

附2

不达毕业条件学生名单(普通本科)

学院()专业:2010级本科毕业生

姓名

学号

不达毕业条件的原因

总计:不毕业的比例为

附3

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普通本科)

学院()专业:2010级本科毕业生

姓名

学号

不能授予学士学位原因

总计:不授学位比例为

学院

专业2014届专接本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报告

校学士学位委员会:

我院 专业2014届专接本毕业生共 人,按照《衡水学院学位授予办法(试行)》以及和《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查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要求,我院学士学位分委员会对2014届专接本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其中拟授予学士学位的 人, 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 人;在这 人中因 人,因 人,因 人,因 人。

请学校学士学位委员会予以审核。

附1: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附2:不达毕业条件学生名单

附3: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学院(章)

2014年 月 日

附1:

2014届拟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名单(专接本)

学院

(公章)

年级专业

学生类别

专接本

专业人数

拟授予学士学位人数

制 表 人

姓 名

学 号

姓 名

学 号

姓 名

学 号

注:按学号的顺序由小到大填写

附2:

2014届专接本毕业生不达毕业条件学生名单

学院()专业:2012级专接本毕业生

姓名

学号

不能毕业原因

总计:不毕业比例为

附:3

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专接本)

学院()专业:2012级专接本毕业生

姓名

学号

不能授予学士学位原因

总计:不授学位比例为:

衡水学院学士学位评定申请书

学号

姓名

性别

届别

班级

专业

学制

思想政治表现及学业情况

申请者: 年 月 日

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对不授予学士学位者应说明具体情况)

分委员会主席(章) 单位(章) 年 月 日

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

委员会主席(章) 学院(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所在系存档,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2014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表

学院

(公章)

年级专业

学生类别

专业人数

毕业人数

结业人数

制表人

主管领导签字

20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教务处和系部各留一份存档。

项目

姓名

是否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公选课不达标门次

大学体育

是否合格

省计

算机

一级

考试

是否

通过

师范生普通话

测试

是否

合格

留级、降级

试读及延长修业年限情况

在校期间

受处分情况

审核结果及原因

备注

类别

学期

处分类别

学期

是否毕业

是否授予学位

2014届专科毕业生不达毕业条件学生名单

学院()专业:20112012二年制)级专科毕业生

姓名

学号

不能毕业原因

总计:不毕业比例为

上一篇:关于调整第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下一篇:应用心理学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全票通过省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

最近更新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