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84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冀教高 〔2021〕2号),《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22〕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我校教育教学队伍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保障要求
各教学单位成立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对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并部署落实,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加强指导。各基层教学组织自评结果要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再行上报。鼓励各教学单位结合自身特色,充分发掘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优秀典型案例,上报学校进行宣传推广。
二、达标备案及推优工作
(一)2023年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
基层教学组织主要包括按专业、课程或课程模块设置的教研室、课程组、实验教学中心等形式。各教学单位所有基层教学组织(含未备案教研室、新成立的基层教学组织),各教学单位教研室均需参加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要涵盖各教学单位所有专业或课程、所有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任课教师都应参加到一个或多各教学组织,实现基层教学组织的全覆盖。
(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自评及推优
1.各教学单位所有基层教学组织(含本次新备案)均需按照《2023年度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附件2)中自评标准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自查评估工作。自评自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原则上“优秀”自评分数应达到90分以上,“合格”自评分数应达到60分以上。
2.优秀推荐。各教学单位在2023年度学校自评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和2022年度省级达标备案基层教学组织中择优推荐申报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各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数≥7个推荐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个,基层教学组织数≤7个原则推荐1个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将从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中择优推荐。
3.2023年省级达标备案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我校不超过基层教学组织的40%的比例上报教育厅达标备案基层教学组织,并推荐5个基层教学组织申报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022年度已推荐省级优秀达标备案基层教学组织不再重复推荐。
4.各教学单位在自查评估中,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认真开展整改,完善相关材料,留存备查。跨院系组建的交叉(虚拟)基层教学组织由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自评。
(三)学校审核认定及评优
1.教务处汇总各教学单位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自评自查情况进校审核。如填报内容有虚假信息或实际核定评估分数低于60分,将不予备案。达标备案审核通过的基层教学组织和评审通过的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经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材料提交
1、申报材料包括:达标备案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3年度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附件2)和《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附件3),教学单位推荐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3年衡水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4),《2023年度衡水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5),自评佐证材料,包括课程、项目、奖励、成果、教材等成果复印件、教研活动过程材料(会议纪要、照片)等。
2、《汇总表》、自评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其他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所有纸质版材料于9月1日前由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107室(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申报),电子版以“院系+2023年度基础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命名格式,发送至邮箱jiaowuchu102@126.com。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达标创优建设工作。鼓励各教学单位结合自身特色,充分发掘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优秀典型案例.。
2、为积极培育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式,教学单位应积极设立核心课程组或虚拟交叉课程组、实验教学中心、校企校地联合的等形式多样化的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要涵盖学院所有专业或课程,所有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任课教师(含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师资)。
联 系 人:张 娟 李丹丹
联系电话:6016317 6015857
附件:
1.《2023年度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
2.《2023年度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
3.《2023年度衡水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
4.《2023年度衡水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
5.《2022年度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
6.《2022年度衡水学院校级、省级基层教学组织优秀、达标备案汇总表》
7.《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情况汇总表》
8.《衡水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22〕35号)
9.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详见教务群)
教务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