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 136 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研室建设,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树立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要求的创新意识和敬业精神,加强服务教学、服务学生的服务观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 2022-2023学年“文明教研室”评选活动,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学校人事处相关文件要求并备案的教研室。
二、评选体系与标准
“文明教研室”创建评选体系包括“组织与团队建设、日常管理、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研究、科研服务及社会影响、特色与亮点”等6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附件1)
三、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根据各教研室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现,择优向学校推荐“文明教研室”,推荐数量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
1、拟参评教研室须填写《文明教研室申请表》、《文明教研室典型案例》、并向各教学单位提交参评申请。
2、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开展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组织推选工作。
3、学校按照要求进行评选与表彰。
五、提交材料
各教学单位所推荐的“文明教研室”须提交《衡水学院文明教研室申请表》(附件3)、《文明教研室典型案例》(附件4)、《衡水学院“文明教研室”创建评选体系评分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5),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12月3日前提交行政楼108室,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
联系人:张娟 电 话: 6016317
附件:
1、衡水学院“文明教研室”创建评选体系表
2、衡水学院2022-2023学年文明教研室推荐数量
3、衡水学院2022-2023学年文明教研室申请表
4、文明教研室典型案例(参考模板)
5、汇总表
6、《衡水学院“文明教研室”创建评选办法》
(附件详见教务群)
教务处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