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位授权备案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1] 112 号
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学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 20 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学位[2021]1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对2020年以来增设的第二学士学位开展学士学位授予权备案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二学士学位授权备案专业
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人力资源管理
二、工作安排
1、各有关单位梳理已增设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情况,并填报《申请列为授予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备案材料》,并按目录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2、根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备案情况填写《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本科备案与审批结果汇总表》(附件3)
三、相关要求
1、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位授权管理是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上述专业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及《申请列为授予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备案材料》认真填报,全面做好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授权材料备案工作。
2、第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学位授权备案材料,含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质量标准、学士学位管理细则及院系制度等,要立足学校,做到上下贯通、前后一致。
3、提交材料按专业存放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学院+**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授权备案材料
四、提交材料
1、《申请列为授予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备案材料》(附件2)
(1)已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对应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2)已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及对应本科专业课程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质量标准;
(3)已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及对应本科专业所在院系相关管理规定;
2、《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本科备案与审批结果汇总表》(附件3)
初稿于2021年12月13日前提交,纸质版1份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108室),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
定稿于2021年12月20日前提交,纸质版1份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108室),盖章签字,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
联系电话:6016317
附件1:《河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
附件2:《申请列为授予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备案材料》
附件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本科备案与审批结果汇总表》
附件教务群下载
教务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