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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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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1] 121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衡水学院学生评教办法》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组织

学生评教采用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络评教,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学生评教、收集整理评教统计结果。评教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

二、评教范围

本次评教对象为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及开设全部课程的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做出评价。参评者须为本学期课程修读的本、专科学生。

三、评教时间

2021125-20211212日(下午5:30

四、评教流程

1、学生评教端:登录学校主页——教务处——综合教务系统——输入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选择教学评估——选择“操作按钮”选择“优、良、中、合格、差”——“提交”按钮

2、教务管理客户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评估——可以打开相应报表查阅数据。

五、评教原则

1、根据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相结合的原则,重点从学生角度对任课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效果、教学管理六项进行评价,总分值100分。

2、等级标准

评教统一设定为百分制,优(90-100分)、良(80-90分)、中(70-80分)、合格(60-70)、差(60分以下)五个等级。

六、评教结果

评教结束后,教务处将系统导出的评教结果反馈给各单位,各院(系、部)将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并针对评教结果制定整改措施。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和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注意事项

1、学生未评教或未按要求对全部课程评教者,将无法实现本学期网上成绩查询,不能参加选课。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评教或评教过程中出现问题不能作出评价的同学,请及时与本单位教学科研办联系并进行登记。任何学生不得代替其他同学评教,一经查实,评教结果无效。

2、评教规定时间结束,评教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参加评教者,将不能参加评教。

3、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网上评教的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网上评教期间,教务处将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学生评教的进展情况。

4、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严格落实学生评教工作,总结上学期评教不足查漏补缺,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全体学生客观、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本次学生评教工作。

5、各单位须于20211212日前组织完成学生评教工作,统计汇总后,于20211225日前将本单位学生评教情况分析报告,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行政楼108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

 

联 系 人:张 娟

联系方式:6016317

附 件1:衡水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分析报告

附 件2:教务管理系统评教模块的说明

附件下载详见教务群

 

教务处

2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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