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务动态 > 正文

关于我校2024届免试认定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点击数:[]

教字【202419

各师范生培养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文件精神和《衡水学院2024届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现将我校2024届免试认定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2024412日前,各相关院系完成2024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专业师生完成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具体要求见实施方案)

(二)20244月13日,组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闭卷考试,每科目测试时间90分钟,总分为100分,各科均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视为笔试合格。笔试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统筹,整体部署,分类统一排考,各相关院系协调配合

2024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安排

学段

2023年4月13日(星期六)

科目一

上午8:00-9:30

科目二

上午10:30-12:00

科目三

下午14:00-15:3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请各单位根据2024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安排表(见附件1)及时安排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安排于410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至hsxyjwc106@126.com。。请通知相关学生在教务处网站综合教务系统的考务模块下核对考试信息,如有问题请各单位及时汇总并联系教务处协商解决。“监考教师”一经安排,必须通知到人,责任到人同时控制好整个考场的考试纪律。

(三)2024413日前,各相关院系组织完成面试考核

20244月15日前,各相关院系完成培养过程性考核成绩汇总和面试成绩汇总。相关院系要做好考核资料的存档工作,《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汇总表》《衡水学院2024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五)20244月22日前,学校完成2023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公示。

二、考核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保障。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是免试认定国家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相关院系严格按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规范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程序,规范考核的宣传教育、组织管理,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格考核,严肃追责。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免试认定范围开展此项工作,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不按规定组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或在免试认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教务处

                                                            2024年4月7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校内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推荐衡水市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最近更新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