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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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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8]85号

各实验(训)中心:

根据《衡水学院2018 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学前两天各中心安排人员清查实验设施及实验设备,整理实验室材料,发现问题及时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并报实验室管理科,确保下周一正常教学运行。

各中心要在全面自查、实地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结合问题台账,逐一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为:1、“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见“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中,一、开学条件保障3、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2、“是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学院、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安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见“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中,五、校园安全管理13、高校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

同时根据自查报告填报《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查清单统计表(衡水学院)》中,涉及到的部分。

自查报告和清单请于9311:00前纸质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13203室),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管理群文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有效保证教学运行。

                                                 

                                              20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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