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质量管理 > 专业认证 > 正文

关于申报2021年度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点击数:[]

教字[2021]36

各相关学院:

   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启动以来,有力推动了师范类专业内涵建设,促进了师范生培养质量提升。为进一步提高认证工作效能、聚焦认证工作重点,落实认证工作重点强化聚焦认证逻辑“主线”和建立基于产出的评价改进机制“底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通知》系列文件精神以及《衡水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我校2021年度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试点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各学院师范类专业应根据自身专业建设规划,自愿参加师范类二级专业试点申报,学校鼓励校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师范类专业积极申报。生物科学专业积极准备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自查整改并适时筹备三级申报。

各申请第二级认证的师范类本科专业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公布的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第一级认证监测标准,截止2020年已有三届以上毕业生。

二、申报安排

   (一)申报意愿摸底阶段

拟申报本次师范认证试点专业,请在学习2021年组织的师范认证培训基础上,认真梳理本专业办学情况,以认证理念为指导,紧扣认证标准,对标立据,认真填写《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表》(附件2),于518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版盖章、签字(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邮箱。

   (二)申报材料填报阶段

申报专业需按照教育部评估中心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2021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2021年版)》(附件3)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表》(附件4)和《衡水学院师范类专业自评综述》(附件5)。其中《衡水学院师范类专业自评综述(专业自评总结)》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试行)2021版》要求的自评报告模板结构和内容要求撰写,客观、准确、详实,紧扣相应专业认证标准的一级指标。具体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表》(附件4);

2.《衡水学院师范类专业自评综述》(附件5);

3.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6)及相关支撑资料。

各申请第二级认证的师范类本科专业的各项材料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25日前报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墨香馆127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iaowuchu102@126.com邮箱

(三)校内研讨推荐阶段

学校将组织力量对本次师范类二级试点专业材料进行研讨,组织专家对申请专业进行遴选,确定校级2021年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试点专业,并按照教育厅要求择优推荐省级试点。

(四)迎接现场考察阶段

67-20日,学校及本次拟推荐师范类二级试点专业根据省厅安排,迎接省厅专家组现场考察。

三、申报工作的核心

宏观上,以OBE理念为指导,以申报书撰写为中心,以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为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凝练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优化课程体系,构建起专业特色的三个达成(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的实施机制和评价机制。

微观上,做好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调研与论证、课程体系优化、课程大纲修改、支撑保障等相关工作;做好“一践行三学会,三习贯通”的实施推进和持续改进;做好课程目标达成度、毕业要求达成度的定性、定量分析以及持续改进等工作。

在以上微观工作的推进中,梳理过程性材料,补充制定缺少的文件制度,整理已有的相关产出成果,形成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达到认证的申报要求。

四、申报工作建议

1.各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院及相关学院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二级认证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2021版)》等文件,切实理解“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认证理念在具体工作中的实施方法及路径。

2.成立专门认证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2021版)》及撰写说明,深入了解申报工作的内容及要求,全员发动,统筹安排,合理分工,高效推进申报工作。

3.各师范专业及师范类专业开课单位须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优势,利用教研活动等多种形式,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持续推进。

附件:

1.教育部、省级及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2.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表

3.《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2021版)》《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2021版)》

4.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表

5.衡水学院师范类专业自评综述

6.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附件资料详见教务群                                    

                                                      教务处

                                                   2021517

 

上一篇:关于做好河北省2022年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申报准备工作的预通知

最近更新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