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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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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2]50

 

为进一步推进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根据《衡水学院关于制订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附件1)等精神和2022年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推进研讨会相关要求,经过与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的深入研讨和协商,对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新版培养方案制订时间安排

1.202266日至11日 各专业调修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专业课程体系等,准备好本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电子版。通识课开课单位学习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点的分解,并准备好原有教学大纲等材料(关于课程号等建议见附件2)。

2.2022612日至13日 各专业与公共课研讨课程支撑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点的矩阵关系,请各公共课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专业教研室主任(培养方案制定的骨干教师)等,按照附件3的要求积极参会研讨。    

3.2022615日前各教学单位将已通过调研、二次修订的全部培养方案暂定稿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邮箱。625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二次校对并反馈修改意见。

4.2022630日前各教学单位将培养方案最终稿纸质版(一式一份)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提交教务处108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iaowuchu102@126.com

5.2022715日前教务处组织完成2022级新生培养方案(包括合作办学等)的排版印刷。

6.2022810日前各教学单位组织完成全部必修课教学大纲的修订,纸质版(一式一份)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提交教务处108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iaowuchu102@126.com。经学校审核后,820日前对新版教学大纲进行印刷。

二、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本轮工作按期完成,确保2022级新生入学时正式启用新版人才培养方案。

   2.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发动广大教师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课程组、教学团队、实验团队)、合作单位(校外行业企业专家及高校专家)、学生代表(在校生、毕业生)等的优势作用,将培养方案修订在前期调研、论证基础上,加强对人才培养方案各环节的制订,确保高质量完成制订工作。

  3.在制订过程中,请各专业严格参照相应类型、层次的模板执行,如特殊需求可与教务处沟通后进行。注意课程号信息完整,课程修读总学分、总学时计算正确及课程支撑毕业要求矩阵等信息完整。

         未尽事宜可咨询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电话:6016317     邮箱:jiaowuchu102@126.com

 

附件详见教务群

附件1衡水学院关于制订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及部分内容的说明

附件2:关于新版培养方案课程号等相关事宜的建议

附件3:关于新版培养方案公共课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矩阵研讨会安排

 教务处

                                              2022年6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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