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7【97】号
为适应教学现代化、国际化需要,培养具有国际合作意识、国际交流和竞争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促进双语教学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规范双语教学管理,提高双语教学质量,根据《衡水学院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办字〔2017〕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2017年衡水学院双语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内容
双语教学课程是指采用了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的50%及以上的课程(外语课除外),具体指在教材使用、课堂讲授、课程作业与考核等教学环节同时使用外语和汉语并以外语为主要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
按照“高标准、严要求、保质量”建设思路,重点资助建设一批双语教学课程,使之成为带动全校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示范性课程。重点在专业特别是金融、法律、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电子工程类专业开展双语教学课程。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其它(非外语)专业实施双语教学课程。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双语师资的培训与培养、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校讲学、先进双语教材的引进与建设、双语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优秀双语教学课件的制作、双语教学经验的总结等。同时,积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共享相关教学资源,以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建设基本要求
申报建设校级双语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
1、师资素质 双语教学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要有出国留学的经历或具有熟练的外语交流能力,教学经验丰富,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具有有较高学术水平的非外语专业教师。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校进行双语教学工作。
2、教材选用 双语教学教材原则上应是近5年出版的外文原版图书,或影印、复印材料,教学参考资料可以是中文图书。
3、教案、课件 双语教学课程的教案或讲稿、课件中,外文内容不低于50%。
4、课堂教学 双语教学课堂讲授和讨论以外语为主要语言,每堂课外语授课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课程作业与考核 双语教学课程的练习、作业和考核用外语命题的比例,以及学生合理运用外文答题的比例均不低于50%。
6、教学效果 督导组、同行、学生根据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给出的评价应为良好或以上。
三、项目申报程序
凡符合上述课程定位要求已列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双语课程均可申报校级双语课。具体采用院(部)自评推荐、学校评审立项的方式进行。
1、二级学院(部)应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师个人实际,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双语教学课程进行评审,并综合学生和专家组意见向学校推荐。鼓励有出国留学、访学经历的教师申报,也鼓励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教师申报。
2、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随堂听课,对符合建设基本要求的课程,向学校评审专家组推荐审核,通过的课程立项为校级双语教学课程进行建设。
四、申报要求
各单位须在2017年6月5日前将《衡水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立项申请书》两份(附件1)纸质版材料报教务处513室,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cjs2016@126.com 联系人:李丹丹 电话:6015857
附件:衡水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立项申请书
教务处
2017
年5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