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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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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164号文件精神(见附件教育厅原文),我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62-3月初)  

   我校已经于2016228日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初步安排部署,各有关二级学院开始了准备工作。

  (二)自查阶段(20163月初-320日)  

   各有关学院、单位要对本单位实验室(实训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及方式可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见教育厅原文中附件1)进行。各单位完成自查工作后,编写自查报告及填写《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见教育厅原文中附件2)与学院相关的部分于2016320日前报实验教学管理中心。中心将对照各单位的自查情况逐条验收。  

  (三)抽查阶段(201645月份)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部分高校实验室(实训室)进行抽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66月份)  

   省教育厅对各校自查及抽查的情况进行总结。  

    学校于201634日上午9点在办公楼3楼大会议室召开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专项会议,请各教学单位主管实验室领导和实验室主任准时参加。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按照各项指标认真自查、全面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  

 

 

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201631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衡水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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